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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公所交接典禮有新變數
已发布 by singtao on 2004-01-01 00:00:00 EST
(本報記者甄雲龍報導)
中華公所新舊職員原定於二日中午十二時交接暨新職員就職典禮,幾天前已擬定,並公告大眾。由於中華公所主席於三十一日黃昏,也就是主席法定當權『玩完』之前幾小時,在中華大門貼出《緊急通知》,而出現變數,未來發展,要待元旦假期後,二日早上,看如何處理,才知結果。

中華主席黃兆詳簽明的通知謂﹕接史蒂分某某律師樓通知,余典文入紙法庭,控告中華公所此次選舉--------交接將會延期舉行.
通知下面另有通知一則:中華公所一日二日假期放假,無活動.

僑社元旦日紛紛揚揚.有人搖頭,有人憤怒,有人嘆息,有人擔心.新的官司恐怕不可避免. 綜合各方意見有下面幾條:
1.黃兆詳通告,過了2003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午夜能否一有效?
2.延期交接,是否等于新任職員一定被迫延期就職? 延期就職,落任主席是否可以延任?
3.中華公佈選舉法,有選舉委員會,用三千二百元特聘一位退休法官作全天的總監督,如此次選舉有問題,也就可以要總監督負責,或者『回水』。
4.中華公佈的選舉法,定明選舉結果是『最後結果』,如仍有問題,等於否定了選舉法。
5.選舉結果贏輸有大差額。除了五張爭議票不計算,兩位主席侯選人三十三比廿一,相差十二票。用總監督的話說﹕就算將爭議之五票,全歸負方,勝選一方仍明顯領先,則控告是為了什麼?為了主席職位,還是為了中文書記職位?要推翻選舉?還是要重選?
6.如果控告不成立,因此造成中華的損失,中華是否要反告要求賠償?
7.中華一日二日稱假期,沒有活動,是否意味關門?誰有權關門?舊主席還是新職員?
8.聞市長馬連奧已應允二日出席為中華新職員鑒誓,如果就職『延期』,市長會不會更為關心、正視中華的種種弊端?司法部三年多的監管,最後走回原地?

記者電詢侯任主席陳仕維,他表示明天(二日)早上,會向法庭申請,預計會按時就職。
記者也電落選侯選主席蔡世明。他非常感慨地說﹕『我選舉後當晚便明確告訴他們(誰是他們?)以後不要再打我的數。就算你們重選,我也退出江湖!』他也說﹕『願賭服輸,中國人為什麼總是者樣氣量窄呢。』他表示﹕『明天我要上班,不能出席典禮。其實不必交接也可以就職的。我在中華的工作簡單,本身也無什麼可以移交。有這樣一首詩﹕金盤正水免恩仇,煙消雲散不回頭,從此江湖非我土,閑雲野鶴任優悠。他們的事與我無關了。』

誠如幾天前本報新聞,希望中華交接典禮能秉公負責,順順當當,文字中不免帶點擔心。看來擔心若不算有先見之明,也確實不屬多餘;幾天前本報也綜合各界僑胞意見,其中指出每次中華選舉,都出現大紛爭,或作弊,顯示中華的體制是何等的需要興革。